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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教育局2014信阳中招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信阳市教育局 2014-6-1 11:04:39

信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4〕3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以正确的招生工作导向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由市、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gaozhong.com/)(以下简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络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报名、填报志愿、考务,组织统一阅卷、上传中招成绩和普通高中录取;各县区教体局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填报志愿、考生报考资格和照顾对象审查、考务管理、网上阅卷、考生成绩汇总上报、普通高中录取等;体育考试由市、县区体卫艺管理部门负责;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县区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

各县区要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正确导向原则

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报名工作

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4〕14号)规定的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和《信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4〕11号)文件的要求,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及报名工作3月31日结束。

报名信息采集必须确保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各类信息完整。考生确认后打印《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单》,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报考类别填报后,初中学校再次组织对考生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审核,考生确认无误后打印《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和家长再次分别签字,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作为初中学校长期档案保存,确保市、县区招生管理部门随时调取查核。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关乎招生政策的贯彻实施和招生公平、公正。各县区要建立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到实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8日至5月20日。

(一)分配生资格审查

分配生的实施办法和要求是:(1)名额分配和初中办学水平挂钩,重点向薄弱初中倾斜。(2)于6月10前将各初中分配生指标一式三份分别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招生学校备案;(3)招生学校录取分配生在该学校指标内按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以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分配生的原则:(1)分配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2)必须是本学区的学生;(3)必须是应届毕业生;(4)学籍和就学必须连续三年在指标所获学校;(5)必须坚持学校集体研究,并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得低于三天;(6)确定为分配生的考生必须填报有该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

考生资格审查实行初中班主任、校长、县区教体局主管局长三级负责制。对申请分配生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后,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审查备案,并制作电子文档(Excel格式)打印花名册,主管局长审核签字,存档备查。

(二)照顾考生资格审查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审查实行初中班主任、校长、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股长、主管局长四级负责制。对考生按规定所提供的照顾证明材料,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认真审查,甄别材料真伪,确认符合照顾条件,分别在相应的证明和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学校公章,集中将照顾材料原件和证明及复印件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逐人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协查确认。分学校打印花名册,基础教育股股长在证明及复印件签名后,主管局长审定签字。属永久性保存的原件退还考生,其证明和复印件由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备案保存三年。

享受照顾对象的考生应按各县区基础教育股制定的方案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区负责制定和解释,并严格按照有关省、市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分配生和照顾考生的资格经审核确认后,初中学校对上述两类考生资格,在校园醒目处公示三天。学校和县区教体局要分别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县区教体局要对农村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资格,进行逐人审查,对照顾考生资格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核查,对核查或举报有不符合条件甚至弄虚作假者,除取消相应资格外,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网上进行申请,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区5月底前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凡照顾对象符合按录取分值5%和10%的考生,由县区将汇总后的考生花名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进行审批处理并留档备查,对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由县区负责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记。

五、填报志愿

今年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考前填报志愿。所有参加我市中招考试的考生,必须统一在文化课统考之前,实行网上填报正式志愿。考生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修改后的密码,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操作。考生志愿类别分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凡报考类别为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5日。

各县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促进优质学校生源平衡,提醒考生量才报考。要注重考生报考志愿的指导,防止误报、漏报、错报,但不准限制和误导考生填报志愿。对于违规误导、限制甚至修改学生报考志愿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校长责任。

    各县区教体局要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招志愿填报工作,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完成今年我市中招考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各县区招生文件、招生计划、分配生方案、照顾对象花名册、符合按录取分值5%和10%的考生花名册及相关材料于6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市直学校普通高中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中的分配生比例要达到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50%以上。县区教体局要以七年级新生建档人数和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人数为综合基数,将分配生计划合理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六、考试组织

(一)命题

命题由省教育厅组织,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要求详见《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附件1)。

(二)考试

考试是整个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按照《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实施工作细则》严格管理。由市教育局安排考试方案、编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等,县区教体局具体组织考试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严防舞弊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力度,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巡视到省辖市,市教育局将巡视到每个考点,县区教体局要巡视到每个考场。

考试试卷属于国家绝密,各单位必须保证其绝对安全。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及评阅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各县区要强化保密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要高标准建设试卷保密室,落实机要室全程录像监控和试卷保密制度等措施,严格履行保密工作程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做好统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各县区在接收保管试卷前,要将保密负责人及保密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备案。

2014年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2)。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测评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测评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2〕809号)精神,我省中招体育考试统一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根据省教育厅中招文件要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共1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从2015年起,全省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统一按照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考点设置要求

中招考试考点设置由各县区教体局负责。各县区中招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区政府所在地。各县区在6月1日前将本县区考区、考点、考场安排情况上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

(四)网上评卷

今年我市中招考试首次实行网上评卷。网上评卷,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扫描技术,实行客观题计算机自动判分和主观题采用图像切割技术,按题号将考生答卷切割成题块,由评卷老师在计算机网络上对考生答卷的电子图像评分,最后由计算机自动进行分数合成和成绩校验的一种无纸化的评卷方式。网上评卷的优点主要在于能够科学的控制评卷误差,减少了传统评卷方式中的人工合分、登分、手工统计分数等诸多手工环节,加大了评卷的保密力度,提高招生考试信息、数据、结果统计的快捷度、准确性和科学性,充分体现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大大地提高了评卷工作效率。

高质量的网上评卷是确保中招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由于网上评卷是今年我市中招考试首次进行使用,为确保今年我市中招网上评卷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县区要对初中学校、考生和考生家长做好宣传工作。要求各初中学校在5月底和6月初对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进行2到3次的模拟考试,让每位考生适应网上评卷标准化答题卡的规范使用,以免影响我市网上评卷工作的进行。

2、各县区负责做好评卷点条件和设备达标工作。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专业人员对各评卷点进行检查和验收。各评卷点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1)24口核心交换机一台。

(2)评卷教师终端要达到:CPU P41.7G,内存256M DDR以上,硬盘 40G以上,网卡 10/100base-T以太网卡,显示器 17寸以上;评卷教师终端数量保证至少5台以上冗余配置。

(3)电源系统:在线式UPS一台,功率3KVA,延时1小时电池,单项输入/单项输出。

(4)网上评卷机房要求:所有评卷局域网均要求与外网物理隔离;确保评卷网络通畅,每台应用的电脑都能连上评卷网络;采用百兆智能高速交换机交换到桌面(不通过HUB中转),电脑使用10/100M自适应网卡;布线:网线必须平直,不要有多余的线头,不要打卷或缠绕;在评卷前,所有电脑必须经过杀毒处理,并且移除无关的软件,在电脑的网络通讯协议中只留下TCP/IP协议,其它网络协议删除;所有的WINDOWS操作系统无最大访问限制。所有评卷电脑IE浏览器版本为6.0以上,操作系统Win2000/XP/2003/7,安装相应系统最新补丁。

3、我市中招网上评卷任务具体分配方案由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负责。各县区要按时上报网上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网上评卷点、评卷点学校地址、评卷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评卷点学校机房负责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4、各县区务必于6月27日将所有考生的主、客观题答题卡分别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进行清点和交接。全市6月28日—6月30日统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试卷扫描工作。市教育局于7月2日安排专业人员到各县区评卷点统一搭建评卷环境,与各学科评卷负责人确认评卷分组,对各评卷点评卷教师进行培训和试卷试评,下发扫描后的考生试卷,网上评卷帐号及密码相关数据,并做好网上评卷前准备工作。各县区评卷点评卷结束时间为7月5日。

各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网上评卷工作,要切实加强评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网上评卷质量,确保网上评卷的科学性、准确性。要做好评卷点的安全保密、网络设备调试和评卷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网上评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

(五)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中招文化课、体育、理化生考试及照顾加分的总分数,考生中招成绩由初中毕业学校通知本人,也可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agaozhong.net)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县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名或公布名次。

  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体育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

七、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9.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各县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符合各种奖励政策的,由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公示,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审核,及时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做出相应标记。并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负责人签字、县区加盖公章、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八、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录取。录取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

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比例,今年各县区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二)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定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逐步改变以考试分数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

(三)规范录取,分批进行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遵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中招考试前,由各县区基础教育部门根据当地生源状况、高中学校的招生能力,依据《2014年信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择校生、分配生的具体人数。

2、各县区要于6月10日前将校对无误后的理化生实验考试成绩盘、体育考试成绩盘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存档备查。各县区教体局要在7月8日前将汇总后理化生实验、体育考试成绩、照顾加分后的总成绩严格按照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要求的模版格式上报。所有报送的成绩必须以光盘形式上报。

3、5月25日到6月5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6月6日,各县区上报志愿盘。学生志愿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可填报两个统招平行志愿、一个择校志愿)、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三个批次。考生志愿由市教育局统一投档,投档原则是先统招志愿再择校志愿,各高中学校按投档人数组织人员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预录取,对没有达到本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各录取学校要及时给予退档,以免影响考生下一批次录取和征求志愿的填报。

4、考试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适时组织县区教体局有关人员、各普通高中校长、招生工作人员,统一按省、市规定程序,在统一指定地点进行先后批次的录取,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提前批录取:面向全省招生的国际班和宏志班的考生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和录取学校的规定进行。提前批录取原则上在7月15日之前结束。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7月28日前结束。

第二批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7月30日前结束。

第三批录取:一般或民办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8月2日前结束。

录取时按照先统招后择校的顺序进行。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通知书一经发出,不得更改,学生如执意到其它学校就读,不予注册学籍。

5、录取学校对按规定投档的考生信息,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退档要符合相关招生规定。

6、严禁普通高中录取无中招成绩和已经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

7、整个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信息平台监管下进行。录取学校要集中时间、人员、设备,在学校原地严格按照规定的录取时间节点确认录取,超时省教育厅将关闭录取系统。经市审核批准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在网上公布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申报普通高中学籍。

8、为防止出现个别学校有计划无生源的情况,在正常批录取结束后,全市统一在8月中旬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进行一次“征求考生志愿”,各县区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将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制订征求志愿办法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科,未被录取考生在征求志愿时可以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

9、考生所报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慎重填报。志愿一经提交确认,无法更改。

(四)强化纪律,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文件精神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的招生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按照中招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要求进行操作。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避免学生错填误填,禁止任何学校和个人对学生志愿进行不正当诱导或涂改。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区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出具体的中招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各县区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容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顺利完成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

要认真落实责任,各县区教体局局长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基础教育股长和各普通高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要对整个招生工作科学规划,精心安排,严格管理,抓出实效。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县区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的规定。

  1、要切实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收取择校费,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并退还所收费用。

  2、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1〕7号)精神及省、市有关政策进行。

  3、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者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有关政策,严禁以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4、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禁止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三) 加强制度建设

  1、落实公示制度。各县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分配生、其他类考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资格审查和录取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2、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考务、评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完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招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中招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四)加强考试信息管理

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业中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各县区代码和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凡报考普通中专和职专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五)搞好宣传引导,确保招生公平

  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省、市中招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2、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3、2014年信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4、2014年信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信息登记表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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